记者8月6日从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获悉,为保障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有序推进,交通运输部成立了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专项工作组,并要求各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尽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充实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据了解,工作组由部水运局牵头,有关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内相关司局、长航局、中国船级社、部水运院参加,主要负责做好《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前的有关准备工作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为便于监管并掌握工作进度,交通运输部指出,各有关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方案》的有关规定对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范围内船舶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并填写《通过三峡船闸小吨位船舶信息统计表》、《长江干线老旧运输船舶信息统计表》、《三峡库区需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现有客船信息统计表》和《三峡库区单壳油轮单壳化学品船信息统计表》,于2009年8月31日前报长航局。长航局对上述数据进行核实、汇总后于2009年9月15日前报部水运局。
此外,享受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相关政策的船舶必须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可的定点船厂,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督下进行拆解、改建。交通运输部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部确定的“关后门、开前门、调存量”的工作思路和《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和完善《方案》实施细则,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